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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生分批返臺就學事宜及常見問答

  • 發布日期:109-06-23

針對境外生返臺就學事宜,教育部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頒布之各項指引與規定,在兼顧「防疫優先」與「境外生受教權益」的前提下,提出開放境外學生返臺就學的標準作業程序與相關配套措施等具體完整規劃,經過政府多次跨部會討論及研商,並經指揮中心評估各國疫情等級風險及國內防疫能量,同意優先開放 11 個低風險國家/地區(11 個國家/地區名單:越南、香港、澳門、泰國、帛琉、澳洲、紐西蘭、汶萊、斐濟、蒙古、不丹),且須現居於這 11 國家/地區之境外生入境,並優先安排至校外防疫旅館完成檢疫程序後再返校就學。

教育部提出「三個原則、兩個標準作業程序」,以確保境外生有序入境。有關境外生返臺就學事宜請參閱附件一新聞稿及附件二常見問答。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525-8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