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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自5月4日起,比照港府恢復公共部門服務之安排,相關業務服務仍採電話預約辦理

  • 發布日期:109-04-29

本處自54日起,比照港府恢復公共部門服務之安排,相關業務服務仍採電話預約辦理

一、香港居民相關業務:請於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1230分、下午130分至5時;先行致電25258316預約,未經預約將不受理

二、護照文件證明業務:仍維持受理預約申請之案件,未經預約的申請恕不受理。特別入境許可自5月27日起恢復接受申請申請人可辦理預約下一個工作日起5個工作日內的日期(預約電話:+852-2887-5011)。如有詢問相關服務,請查閱或致電+852-2887-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