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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校長遴選啟事

  • 發布日期:109-05-07

國立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現公開徵求推薦校長候選人,預計自2021年2月1日起聘,任期四年。就任時年齡未滿65歲,並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 具崇高的教育理念及行政能力。

二、 具公認的學術成就或專業聲望。

三、 處事公正並能超出政治、宗教、黨派及利益團體。已任兼上述機關團體職務者,須書面承諾於應聘校長前辭去兼職,就任校長期間亦不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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