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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香港、澳門永久居民申請入出境證

  • 日期:108-10-24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申請書中華民國臺灣地區臨時入境停留申請書 入出境許可證遺失申報書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

香港、澳門永久居民適用

修改日期:2024/3/20

甲、香港、澳門永久居民申請入出境證 (只適用於持有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者,擁有其他護照或國籍者不適用。) 不接受臨櫃及郵寄申請。

 (一)  港澳居民網路申請臨時停留許可(網簽):符合「申請資格」且在臺灣地區停留不超過30天適用

申請資格申請須知/應備文件備註
  1. 香港、澳門出生之永久居民。
  2. 非香港、澳門出生者,曾於1983年後以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赴臺。
  3. 持有效港澳居民適用之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入臺證)。
  1. 符合其中一項資格者,可登入「內政部移民署」網頁之港澳居民網路申請入臺證(網簽)
    依有效期3個月以上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之護照資料正確輸入網路系統申請。
  2. 證件選項:(1)一般單次入出境許可證、(2)「搭乘郵輪1次2證(第2次入境限搭乘郵輪)。【參考備註4】
  3. 經核准後,請即點選查詢申請結果」自行列印「香港澳門居民網路申辦入臺許可同意書暨入境登記表」1張,連同有效期3個月以上之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身份證正本及來回機票,於效期內(自許可日起計3個月內)入出境1次,每次停留30日,不得延期。
  4. 「香港澳門居民網路申辦入臺許可同意書暨入境登記表」具有入境登記表功能,請當事人於入境前在登記表上簽名。
  5. 費用全免。
  1. 網簽核准後如資料錯誤可自行撤銷再重新申請(以一次為限)。
  2. 經線上顯示不准者,請於「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系統申請。
  3. 請以A4白色空白紙格式列印,不可使用回收紙。
  4. 如搭乘郵輪申請1次2證(第1次不限交通工具,可搭乘飛機或郵輪入境,惟第2次入境必須是搭乘郵輪方可使用),須填預定入出境機(船)班編號,請向船務公司查詢船班(英文和數字組成)。

 

(二)香港澳門居民線上申請入出境許可證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簡稱:線上系統】申請):適合非香港澳門出生首次申請者,或在臺灣地區停留超過30天,或申請多次證者。

持有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及回鄉證(大陸出生者適用) ,且未持有其他國家護照者之香港永久居民申請入出境證,須於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系統)申辦入臺證,透過網絡填寫申請書,上載合規格證件照片及應備文件,辦理天數為5個工作天(不含送件日、例假日、補件及會同其他機關審查時間),但如申請案有需要退補件或修正申請資料或必須請您至駐外館處晤談時,則須重新計算工作天數,為避免影響您的行程,請於取得入出境許可之後,再訂機(船)票安排行程。

經核准後請自行在系統以信用卡繳費及彩色列印入臺證,申請網址: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系統)

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有效期間自核發(線上繳費完成)之翌日起6個月,在效期內可入出境1次,因故未能於有效期間內入境者,得於有效期間屆滿前,自行於線上系統內申請延期1次,費用新臺幣300元。;多次入出境許可證的效期分別為1年及3年,逾期須重新申請。

入臺後停留期間自入境之翌日起不得逾3個月,在停留期間屆滿前得申請延期1次,期間不得逾3個月。

線上系統申請者請注意:
(1) 建議用中文版Microsoft Windows作業系統;Mozilla FireFox 或Google Chrome或Win 10 Microsoft Edge瀏覽器。
(2) 所有資料請以「繁體中文」輸入(英文姓名除外)。
(3) 請勿以手機或平板電腦拍攝照片或上傳應備文件,上載之照片須符合規格,應備文件須清晰,表格須詳細填寫,否則需修正資料或後補相關應備文件,而延長申請時間。
(4) 本系統無提供速件服務,申請案件處理工作天將依申請須知之規定辦理,為避免影響您的行程,請於取得入出境許可證後,再訂機(船)票安排行程。

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備註
持有香港特區護照(或英國BNO護照)及回鄉證(大陸出生者適用) ,且(未持有其他國家護照)之香港永久居民。
  1. 最近2年內拍攝之直4.5公分,橫3.5公分,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臉部佔據整張相片面積的70~80%,彩色白底照片1張。建議到照相館依相片規格拍照,取得照片光碟片或電子檔,再將電子檔上傳照片;或掃瞄上傳相片,檔案格式須為JPG或JPEG檔,相片圖檔檔案大小需在512KB以內。
  2. 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正背面、有效期3個月以上之香港或澳門護照、及回鄉證(大陸出生者適用) 正背面影本。
  3. 證照費:單次入出境證:新臺幣600元整;一年多次入出境證:新臺幣1000元整;三年多次入出境證:新臺幣2000元整。須於核准日期2個月內完成線上繳費,逾期需重新申請。
  1. 持有外國護照者,請以外國人士身份申請赴台,請致電:(852)2887-5011查詢。
  2. 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四條:所稱香港居民,指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海外出生者,請提供首次來港之旅遊證件(包含當日入境香港日期章戳)影本。如持外國護照來港,請提供放棄該國國籍證明文件,及加入中國國籍證書等影本,以證明未有外國國籍。
  3. 大陸出生,如沒有回鄉證,仍持大陸護照者,須以大陸地區人民身分申請入臺。

 

 

(三) 落地簽證(在臺灣地區停留不超過30天)

申請資格申請須知/應備文件備註
  1. 香港、澳門出生之永久居民。
  2. 非香港、澳門,曾於1983年後以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赴臺。
  3. 持有有效港澳居民適用之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入臺證)。

符合其中一項資格者,請帶備以下證件,於抵達臺灣各主要機場港口時,向「內政部移民署」服務單位申請「臨時入境停留」,持憑入出境:

  1. 填妥「中華民國臺灣地區臨時入境停留申請書」。
  2. 有效入出境證件、曾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之證明文件(蓋有入境章之舊臺證)、或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護照之出生地欄登載為香港或澳門出生。
  3. 有效期間3個月以上之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
  4. 訂妥於30日內離境之來回機船票。< i>
  5. 費用:新台幣300元

非香港澳門出生者,請帶備曾經赴臺之入臺證正本,以便航空公司查驗。


常見問題

Q1: 請問「臨時停留許可(網簽)」及「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系統)兩個申請平台之差異?港澳居民該如何選擇適合的申請平台?

A1:

1. 臨時停留許可(網簽)簡稱「網簽」,只適用於香港或澳門出生,及非香港、澳門出生,曾於1983年後以港澳永久居民身份入境臺灣的人士,且在臺灣地區停留不超過30,持有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之香港、澳門永久居民(沒有外國護照或大陸護照者)。

2.「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簡稱「線上系統」,適合非香港澳門出生首次申請者,或在臺灣停留超過  30天,或申請多次證者。

3. 旅居香港之大陸人士 持香港居民身分證(非永久),並持有大陸護照及往來港澳通行證或香港簽證身分書(俗稱"DI") 者目前尚未開放申請。

Q2:落地簽證是否於2023年 2 月 20 日同步開放?

A2:是的,不過建議最好是先申請「網簽」或至「線上系統」申請入出境許可證,入境較為順利,以免在臺花費時間等候申請及相較網簽額外付費(新台幣300元)申請臨時入境停留許可證,或不符申請資格被拒入境。

Q3:之前使用外國護照(如澳洲護照)入境灣,但現在過期了,可轉用特區護照入境嗎?

A3:不可以。因為入境資料已紀錄您的身份為外國人,以後須以外國人身份入境。以後如要改為香港/澳門特區護照入境臺灣,須提供放棄該國國藉證明文件,才能申請入臺證(線上系統申請停留)。

Q4:之前使用特區護照或BNO護照入境臺灣,但現在過期了,可轉用外國護照(如澳洲護照)入境嗎?

A4:可以,惟以後須以外籍人士身分入臺。

Q5:如果有入臺證、簽證等相關問題,我應該向那個部門查詢?

A5:
1.入臺證(包含「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系統)及「臨時停留許可」(網簽))—電話:(852) 2525-8316
2.簽證(持有外國護照):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 電話:(852)2887-5011
3.澳門辦事處,電話:(853)2830-6289


有關「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系統)問題

Q1:「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系統)申請資格為何?

A1:持有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及回鄉證(大陸出生者適用),且未持有其他國家護照之香港永久居民。

Q2:「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系統)最長停留台灣時間?

A2:
單次入出境證:可於效期內(自許可日起計6個月內)入出境1次,每次可停留3個月,可延期停留一次(3個月)。
1年或3年多次入出境證:可於效期內入出境(不限次數),每次可停留3個月,可延期停留一次(3個月)。

Q3:經「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系統)辦理入臺證, 港澳居民需準備哪些文件或相片嗎?

A3:
1.最近2年內拍攝之2吋彩色白底個人證件照片(不要自拍照片上傳或用生活照片)
2.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正背面
3.有效期3個月以上之香港、澳門護照或BNO護照
4.回鄉證正背面影本

Q4:經「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系統)辦理入台證需要徵收任何申辦費用嗎?

A4:

單次入出境證:新臺幣600元

一年多次入出境證:新臺幣1000元

三年多次入出境證:新臺幣2000元

核准後須於兩個月內在線上系統以信用卡完成線上繳費,及自行彩色列印入台證。如兩個月內未完成繳費,須重新申請。

Q5:經「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系統)辦理入臺證,需時多少個工作天?

A5:辦理天數為5個工作天(不含送件日、例假日、補件及會同其他機關審查時間),但如申請案有需要退補件或修正申請資料或必須請您至駐外館處晤談時,則須重新計算工作天數,為避免影響您的行程,請於取得入出境許可之後,再訂機(船)票安排行程。
補正資料應於通知補件翌日起三個月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合規定者,駁回其申請

Q6:大陸出生,持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及香港特區護照,不曾申請回鄉證,仍持有大陸護照,可否以香港居民申請入臺證?

A6:不可以。大陸出生,如沒有回鄉證,仍持大陸護照者,須以大陸地區人民身分申請入臺。

 

有關臨時停留許可(網簽)問題

Q1:臨時停留許可(網簽)最長停留灣時間?

A1:可於效期內(自許可日起計3個月內)入出境1次,每次停留30日,不得延期。

Q2:申請臨時停留許可(網簽)資格為何?

A2:1. 香港、澳門出生之永久居民 或 2. 非香港、澳門出生者,曾於1983年後以港澳永久居民身份入境臺灣,並持有有效期3個月以上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

Q3:辦理臨時停留許可(網簽)期間, 港澳居民需準備哪些文件或相片、資料填妥? 

A3:網簽是依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中文名依香港身分證填寫))內的資料據實填寫,不須上傳文件或照片。請確保資料一定要正確,資料錯誤會無法入境。

Q4:辦理臨時停留許可(網簽),需要徵收任何申辦費用嗎?

A4:辦理入臺證(網簽)費用全免。

Q5:批核臨時停留許可(網簽),需時多少個工作天?

A5:在一般情況下入臺證(網簽)即時審批,經核准後自行列印。

Q6:臨時停留許可(網簽)如有輸入資料錯誤的地方可如何處理?

A6:已核准之網簽如資料錯誤只能撤銷重新申請不能修改。現時網簽申請系統新增申請人自行撤銷功能,可以自行撤銷重新申請,以一次為限,如資料再錯誤則無法再撤銷,須在「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系統)付費申請。

有撤銷紀錄之申請人,三個月內不能再次撤銷,除非期間重新在「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簡稱線上系統)申請獲准,則不在此限( 這3個月內有另辦線上系統申請案獲准者,不限於3個月的限制,等於重新計算的意思。)

目前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已不再提供傳真或電郵撤銷錯誤網簽服務。申請網簽填寫資料時請小心核對,確認資料正確無誤再送出。

Q7由香港搭乘飛機至臺灣,再由臺灣搭乘郵輪至其他國家 再 返回臺灣,短期內2次入境臺灣,應如何申請網簽?

A7:有關網簽申請證件選項:(1)「一般單次入出境許可證」、(2)「搭乘郵輪1次2證(第2次入境限搭郵輪)」等兩種選項,視乎行程作出選擇。

例一:郵輪行程:香港至臺灣(不限交通工具) ⇨ 臺灣本島遊(高雄港至基隆港)     臺灣至香港。只需申請「一般單次入出境許可證」即可。

例二:郵輪行程:香港至臺灣(不限交通工具) ⇨ 臺灣至其他國家(如日本) 其他國家(如日本)至臺灣(必須坐郵輪入境) 臺灣至香港。請選擇申請「搭乘郵輪1次2證(第2次入境限搭郵輪)」;第1次入境臺灣不限交通工具(可搭乘飛機或郵輪入境),惟第2次入境臺灣必須是搭乘郵輪方可使用,如第2次是搭乘飛機入境必須申辦落地簽證。

溫馨提示:本許可證效期為3個月,如選擇「搭乘郵輪1次2證(第2次入境限搭郵輪)」,須將2次證件使用完畢後才能再次於網路申請入臺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