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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臺觀光交流所持香港護照效期縮短便利措施已經生效

  • 發布日期:107-03-15

為便利香港居民赴臺觀光交流,臺灣移民署繼2017年放寬香港居民持3個月以上效期的特區護照即可查驗入境臺灣後,今(2018)年2月8日更進一步放寬措施,修正發布實施「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將香港居民申請入臺證時的護照所需效期從6個以上縮短為3個月以上,使入境查驗跟申請入臺證時護照效期的要求一致,將更加便利香港居民赴臺觀光或商務活動。